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青骨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该项目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为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根据学校规定,只有在面上项目申报中获得学校推荐资格但未通过留基委评审的人员,方能申请青骨项目。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比例共同承担。被选派人员在出国期间工资照发,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是我校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爱岗敬业,具有回国后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申请人须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 申请研修的学科(专业)应为国(境)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中有影响力的学科,且与现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对口或相近。
5. 须提交符合条件的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应包含必要的内容(见附件要求),邀请起始时间应在2018年12月之前。
6.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 已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其它我校公派项目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得申请;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不得申请。
8.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公派访问学者申请的其它要求(参考留基委官网)。
四、申请流程及选拔程序
1. 2018年4月5日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人事处递交材料(见附件说明)。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2. 2018年4月6日至4月10日,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写网上申请表,上传电子申请材料(见附件说明)。超过上述时间未提交材料的申请我处将不予审核。
3. 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报学校审定后确定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青骨项目推荐人名单。
4.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材料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五、派出与管理
1. 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且至少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任何留基委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留学人员录取后须办理有关校内派出手续,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湖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究协议书》。同时按留基委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详情见附件《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录取后注意事项》说明。
3.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须每3个月向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并同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
4.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校工作,履行服务义务。
5. 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湖南师范大学资助”。
人事处联系人:李岱峰
电话:88872234
邮箱:hnsdrscszk@126.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曾子荷
电话:88872145
邮箱:natasha47@163.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公派留学专区:http://oiec.hunnu.edu.cn/ShowDocument.aspx?ID=65
附件:
1. 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青骨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
2.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
http://www.csc.edu.cn/article/1078
3.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
4.《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http://www.csc.edu.cn/article/1105
5.《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录取后注意事项》
http://oiec.hunnu.edu.cn/ShowDocument.aspx?ID=377
人事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