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有关大学签订的学术交流协议,我办拟选拔推荐优秀在校生于2018年秋季赴台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校优秀全日制在校生(申请时需已在我校就读一学期或以上,且不因派出影响其正常毕业);
2.本科生需历年平均学分绩点为2.6或以上;
3.家庭有一定经济能力,能承担在台学习期间的所有费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休病假半年以上;
5.未受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6.符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出国(境)学习的其它规定;
7.符合具体项目的申请要求。
二、报名材料
1.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或《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链接:http://oiec2.hunnu.edu.cn/ShowDirectory.aspx?ID=42。
2.本科生需提供正式成绩单(含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并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研究生将由校研究生院统一提供该生入学考试及在读期间成绩。
3.提交在校期间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选拔机制
为了保证选拔推荐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学校成立评委会参与和监督选拔的全过程。评委会负责制定选拔方案、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面试、确定推荐人选等工作。
四、交换大学及名额
台湾师范大学1人、高雄师范大学3人、台北教育大学1人、东吴大学2人、屏东大学3人,共计10人。(交换大学及名额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评委会将根据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的人数比例、此次申请赴台交流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人数比例以及台湾高校可接收我校交换生的人数,确定研究生和本科生选拔派遣名额。
五、选拔考核及推荐
1. 考核方式
选拔考核内容包括三项:即学业成绩、奖励及奖项成绩、专家面试评价成绩,根据相应的权重,把各项成绩累加获得总成绩。
学业成绩(50%)、奖励及奖项成绩(20%)、专家面试评价成绩(30%)。
2. 推荐方式
评委会根据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业和奖励奖项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1:1.5的比例取位居前列者入围参加面试。
入围者在面试前填写志愿,每人可填写三个赴台湾大学交换的志愿。
面试结束后,评委会将在最终入选者范围内根据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分学校按总成绩排序,在接收大学所定交换生名额内按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志愿未报满的名额,从第二志愿按排序选拔推荐,以此类推。
评委会将根据入围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比例。
六、报名截止日
2018年4月9日
七、联系人:
胡老师,电话:88872245,邮箱:420093472@qq.com
地址:木兰楼126办公室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秋季赴台交换学习项目信息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