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为大力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和双一流学科建设,我校与澳门大学新签订了校际交流协议。根据协议,我校每学期可选派外国语学院优秀本科生2名赴对方学校免费交换学习。请学院积极做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有意通过出国(境)交流项目开拓视野、锻炼能力、收获学识的优秀全日制在校生(申请时需已在我校就读一学期或以上,且不因派出影响正常毕业);
(三)家庭有一定经济能力,能够承担交换所在国家/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能够满足申请学校所在专业的语言要求;
(五)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休病假半年或以上;
(六)未受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七)符合教务处关于出国(境)学习的其它规定;
(八)符合具体项目的申请要求。
二、选派方法
请在2021年4月2日11:30前准备如下校内报名材料,交至外国语学院108室:
(一)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经表中所注各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外国语学院108室审核。
(二)正式成绩单(含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并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
(三)在读证明;由外国语学院出具的身心健康证明和校内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四)提交在校期间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外国语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外国语学院选拔符合校内报名资格的人选,并在院内公示后,提交名单至教务处。申请人即可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导下准备澳门大学交换学习的申请材料。
联系人:
外国语学院:姚老师
电话:88872645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罗老师
电 话:88826682
邮 箱:jieluo@hunnu.edu.cn
教务处:李老师/王老师
电 话:88872257/88872275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