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制度汇编
一、留学生会章程
前 言
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是在留学生办公室领导下,致力于服务本校全体留学生的学生自治组织。留学生会将致力于为本校留学生师生之间、留学生之间、留学生与中国学生之间的融洽交流创造机会并且提供卓有成效的服务;致力于消除因为缺乏有效地沟通和交流而导致的各种隔阂或误解;致力于中外文化的友好交流和有特色、有感染力的留学生校园文化建设;致力于增强留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承担我校学子的责任,造就优秀的中外文化交流使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各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是在国际交流合作处领导下的全体留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留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做好留学生协调沟通工作,成为国际交流合作处、学院与留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反映留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留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
2、组织留学生开展学习生活、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3、积极有效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在校留学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不分国籍、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3、有监督和批评本会工作的权利;
4、有遵守本会章程,履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本会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根据职责分工,下设三部一室,分别是办公室、学习部、活动部、财务部。职责分配如下:
办公室:1 、校留学生会内部沟通枢纽,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2 、起草、发放留学生会文件;
3、 负责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
4 、学生会各种会议的通知和准备,以及会议的记录和考勤;
5、接待处理同学邮件及来访。
学习部:1、协助留管科老师为全体学生服务;
2、 开展各类与学习相关的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实践能力以及加强校内学习信息交流;
3 、加强师生间的教学联系,了解全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并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方面的问题。
活动部:活动部是校留学生会领导下的一个活动型部门。其主要做好留学生文体活动及新生接待工作的组织工作。其主要目的为丰富,活跃在校留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如策划、举办体育竞赛和节日派对等活动。
财务部:管理及审核留学生会经费的使用情况,作好相关资金收支的统计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如需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动增设或减少有关部门,需由主席团决议并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批准通过。
第八条:湖南师范大学留学生会常务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各部设部长(主任)一名。
学生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选举制,任期原则为一学年,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留用或更换。
第九条:留学生会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反映在校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2、有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3、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的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4、有遵守一切学生会章程、制度和条例的义务;
5、有服从上级指示的义务。
第四章 留学生大会
第十条 留学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人员由学校老师和自愿参加大会的留学生组成。
第十一条 主席团成员应当就上一学年内各自的工作作不超过5分钟的阐述,并接受与会老师和学生的提问。
第十二条 任期每一年一届,期满应当于留学生大会上进行任期内的全面述职,并接受与会老师和学生的询问。
第十三条 上届留学生会成员期满后,留学生科老师和上任委员组织推选新一届留学生会干部。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部长候选人,以及上述人员的推荐人应当参加大会。
第十四条 主席团的产生办法
主席团在留学生大会上选举产生,并且主席团候选人应当在大会上作不超过5分钟的竞选演讲,得票数高者当选。
第十五条 部长的产生办法
部长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老师及留学生会主席团推荐,由留学生大会代表投票产生。
第十六条 经选举或推荐当选的主席团、部长人选经留学生办公室确认后,由留学生办公室统一予以公布,并颁发相应证书及工作证件。
第十七条 留学生会各常设机构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时,主席团可以提出免职案:
1、严重的没有履行职责;
2、严重的违反了本章程的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湖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所有。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二、留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留学生会办公室内部管理,规范办公室成员行为,提高办公室的成员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办公室管理制度:
①办公室工作由留学生会干部全面负责,办公人员应着装整洁。
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保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
③不得将办公室及室内公用设施作私人用途。
④定期检查室内物品,如有损坏及时上报。
⑤文档资料归类保存,他人不得随意取得、修改、丢弃。
⑥离开办公室时锁好门窗,切断电源。
2、例会制度:
①办公室全体成员每两周定时(周二)在办公室召开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负责人请假。
②会议将总结上两周工作情况,制定下两周工作安排,并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③与会人员应该认真做好会议笔记。
④每两周上交一份工作总结。
三、值班考勤制度:
①每周至周四19:00-21:00为办公室值班时间,各值班成员需按时到场,不能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要在值班前一天写请假条说明请假原因。
②值班人员上班签到,并负责当天的办公室清洁。
③办公室每天认真做好值班、签到、值日等情况的记录。
四、财务管理制度
①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两星期列出详细预算开支并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老师审批;
②报销或报帐应使用有效发票(收据),所有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注明日期。报销前,由书记签字方为有效;
③用款部门应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报销或报帐;
④部门申请采购的报销流程:各部门以书面预算形式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购买;
⑤没有按流程办事所购买的部门或个人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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