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该项目一旦获批,执行期为三年,期间可派出15位教师或学生。请我校“双一流”学科、省部共建淡水鱼类发育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其他学院引起高度重视。现将我校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请各学院按照《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申报项目,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所申报项目应反映我校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我校特色学科优势,代表我校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工科、农科、医科类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111 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申报项目;理科及基础理论研究类重点支持前期成果已发表在高学术影响力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的申报项目(本学科排名前3%);人文类重点支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的高端智库人才培养项目。同时,优先支持针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紧缺、空白专业领域的硕士、博士和师资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创新项目资助为前提;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大纲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技术协议(或条款)。
鼓励申报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国家留学基金外的其他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管理
新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须逐一进行项目总结并提出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并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是否继续执行。项目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下一期执行计划等。通过复核的项目,如需要可继续执行三年;未通过复核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三、项目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视情况选派少量访问学者、博士后。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6-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为3-12个月;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四、项目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学费原则上由国外合作机构提供。如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机构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已签有协议,参照协议规定执行。
五、选拔办法
2019年3月1日前,学院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项目信息采集表》、项目管理办法、双方合作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表格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26室,电子版发送至zengzh@hunnu.edu.cn。
2019年3月2-22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论证修改,确定申报项目。并于3月30日前将书面公函等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9年4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布结果时间待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88872145
邮箱:zengzh@hunnu.edu.cn
附件:
1.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
4.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5.新项目申报及获批项目复核提交材料清单
6.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获资助项目名单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