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在校生于2019年春季
赴部分境外合作伙伴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部分境外合作伙伴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精神,拟选拔推荐优秀在校生于2019年春季赴各有关高校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有意通过出国(境)交流项目开拓视野、锻炼能力、收获学识的优秀全日制在校生(申请时需已在我校就读一学期或以上,且不因派出影响正常毕业);
2. 家庭有一定经济能力,能够承担交换所在国家/地区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3. 能够满足申请学校所在专业的语言要求;
4. 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休病假半年或以上;
5. 未受学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6. 符合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出国(境)学习的其它规定;
7. 符合具体项目的申请要求。
二、选派方法
申请人查看校园网及我处(办)网站关于我校有关合作伙伴大学交流项目的介绍,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对口要求来选择志愿项目,并根据我处(办)要求办理申请手续。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主管解释为准。
请在报名截止时间(见附件1)前确定申请交换的国别/地区、学校等,并准备如下报名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26办公室:
1.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附件3)。经表中所注各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我处(办)审核。
2.本科生需提供正式成绩单(含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并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研究生将由校研究生院统一提供该生入学考试及在读期间成绩。
3.提交在校期间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校级以上的科研课题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所在学院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经我处(办)确认符合申请资格和外方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在我处(办)指导下向交换学校进行申请。如需经校内选拔确定项目推荐人选的,我处(办)将会同校内有关部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公开选拔。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88872245
邮 箱:420093472@qq.com
附 件:1.2019春季赴境外部分合作伙伴大学交换生项目信息表
2.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
3.湖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申请审批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