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 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
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 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0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周岁(2002年 1月 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4年 1月 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4 年 1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四、选拔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 请 人 须 于4月10-25日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出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驻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负 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12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于 6 月下旬(暂定)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 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1年 12月 31日。俄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七、咨询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董滋 联系电话:88872245 邮箱:dongzi@hunn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侯海娜、黄玥玢 联系电话:010-66093559/3933


九、关于申请材料的几点说明
1.申请材料请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2.所有纸质复印材料,除邀请函、学习计划、专家推荐信以外,均应由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原件已核”、加盖单位公章。
3.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在电子版材料中与原件合并上传。
4.请整理提交申请材料时,将纸质材料按序排列,无需装订,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226室。电子档打包后发送至dongzi@hunnu.edu.cn,文件名为:姓名-学院-留学身份-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
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内申请人用
2.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外申请人用
3.湖南师范大学校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