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校内外公开招聘孔子
学院公派教师的通知
根据国家汉办〔2017〕142号文件关于组织2017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内外公开招聘赴孔院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
一、派往国家及任职要求
国家 |
学校 |
职位要求 |
需求数 |
拟派出时间 |
俄罗斯 |
喀山联邦大学孔子学院 |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专业:中文相关,外语(含小语种) 语言:英语,俄语 特长:民族乐器,书法 |
1人 |
2018年3月 |
美国 |
南犹他大学孔子学院 |
学历:博士 学位:博士 专业:中文相关
语言:英语 特长:舞蹈,绘画 其他要求:能迅速适应本地生活和工作,任教对象兼顾大、中学学生,会开车。 |
1人(校内) |
2017年12月 |
韩国 |
圆光大学孔子学院 |
学历:研究生 学位:硕士 专业:中文相关,外语(含小语种) 语言:英语,韩语 特长:舞蹈,书法 其他要求:要求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特别是有语言教学经验者优先。 懂韩语、英语、日语均可。 |
1人 |
2017年8月 |
二、公派教师任职资格
(一)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志于长期在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具备系统的汉语国际教育学科知识和较丰富的国际汉语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国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至少熟练掌握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等一门外语;
(四)具有孔子学院或其他国外机构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工作期限和出国待遇
公派教师任期以实际赴离任日期为准,一般为2学年。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教师国外工资、津补贴及休假、探亲等有关待遇事项,按照《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四、聘任程序及截止时间
(一)申请人于4月14日前完成《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申请表》,携推荐单位介绍材料,学位/学历及其他证书复印件,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交与国际交流合作处孔子学院办公室审核;
(二)通过学校初审的申请人于4月19日前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申请表后,下载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由我处送学校审核后提交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
(三)根据国家汉办安排,于五月中上旬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昱
电 话:13507455502
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木兰楼)225
邮 箱:yvette333g@hotmail.com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公派教师申请表》
湖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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