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下半年
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校现组织开展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志愿者、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孔院志愿者、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见附件表格。我校孔院志愿者申请人可以申请面向全国高校招募的孔子学院(课堂)岗位,普通志愿者申请人可以申请所有普通岗位。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须在3月4日前报名。
2. 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岗位须在3月18日前报名。
注意:各岗位报名时间可在汉办信息平台上岗位信息中查询。为办理校内审核推荐手续,我校接受申请截止时间比汉办官网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
(二)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三)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1. 报名者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认真阅读网上填表说明。 上半年已报名未录取的申请人,根据未录取原因,部分可以使用原账户继续申报,请登录信息平台确认。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注意:此表格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在填报前确认各项信息无误,特别是专有名词的英文翻译要统一规范。派出单位联系方式见本通知联系人。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在线上传提交。
4. 请填写《湖南师范大学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请根据身份选择适当的表格填写),并按照其列出的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
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4日下午05:00。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志愿者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8日下午05:00。请在截止期限前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送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时提供全套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推荐、选拔和录取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后向省教育厅、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推荐孔院志愿者和普通志愿者申请人。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2016年下半年孔子学院志愿者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3月26日至27日进行,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及其他孔院岗位候选人选拔考试定于4月23日至24日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管理平台(vct.hanban.org)另行通知。
为方便志愿者候选人考取《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国家汉办拟于3月25日和4月22日分别举行《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志愿者专场笔试。有笔试成绩者优先录取。具体信息请登录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查看。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会得到通知,请关注管理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派出、待遇和管理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我校代表国家汉办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需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元 职务:项目主管
电话:0731-88826682 办公室:126
邮箱:zhouyuan@hunnu.edu.cn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
邮编:410081
传真:0731-88854711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赴孔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2.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项目岗位信息表
3.湖南师大汉教志愿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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