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作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国际处审核,校内公示,上报学校→校领导签批→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或领取因公护照→办理签证→按期出访→按期回国,归还护照,提交出访总结
二、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行政审批、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邀请函、邀请方提供的出访日程及翻译件(电子及纸质版)
(2)《湖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表》与《湖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名单》(电子及纸质版)
(3)《因公出国(境)日程表》(电子版)
(4)《因公出国(境)参团人员征求意见表》(电子版)
(5)《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电子版)
(6)《因公出国团长责任告知书》(纸质版,由团长签字)
(7)《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公示表》(电子版)
(8)《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纸质版,须本人签名)、两张护照照片(白底,尺寸35mm*45mm,电子版及纸质版)(已有因公护照者无需提供)
(9)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10)《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电子版)
(11)《团组表》(电子版)
(12)《出访人员情况表》(电子版)
未办理过因公护照的申请人请在校内审批结束后,自行持身份证原件前往湖南省外办(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3楼办证大厅13号窗口)留取指纹。
2.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邀请函原件
(2)其他材料(请提前向国际处咨询确认)
3.回校报告所需材料
(1)公务普通护照
(2)《湖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
办理过程中所需填写表格均可在文后附件中下载。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根据不同国别提供相应所需全套材料清单及填写模板,欢迎前来索取。
联系人:邹老师/曾老师
电话:88826682/88872145
电子邮箱:paichu@hunnu.edu.cn
地址:二里半校区木兰楼226/227A室
三、办理时间要求:
因公出国材料受理(提交材料、归还证照、提交出访总结等)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非上述时间相关材料不予受理,敬请理解和支持。
因公出国申请的受理时限为:赴美国、加拿大、俄罗斯团组应提前2个半月;赴申根国家应提前2个月;赴其他国家应提前1个半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完整申请材料。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因公出国人员应在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护照归还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在回国后3个星期内提交《湖南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
四、申请进度查询
在所有材料齐全的基础上,因公出国团组办理进度将通过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进行公布。办理进度表将于每周五下午更新,请申请人自行查阅。
附件:因公出国团组申请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