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在湖南师范大学外事处的基础上增设湖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归口对港澳台事务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对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事务,包括友好交流项目、合作办学项目的开拓、实施和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服务,对港澳台招生管理,港澳台人才引进,本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台手续的办理,港澳台来宾的接待服务等。